近日,山西省地方標準《幸福河湖評價導則》(標準編號DB14/T 3518-2025)(以下簡稱《導則》)發布,將于2025年11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的發布,將為我省開展幸福河湖建設綜合評價提供規范依據和技術支撐。
《導則》遵循科學公正、注重實效、突出特色、量化可行、動態修訂的原則,從幸福河湖評價的適用范圍、術語和定義、評價內容、總體要求、評價指標、評價方法等7個方面做出規定。評價內容包括防洪保安全、優質水資源、宜居水環境、健康水生態、先進水文化、綠色水經濟、科學水管理及公眾滿意度8個一級指標和22個二級指標,旨在通過全面、科學的評價,推動河湖治理從“保安全、保生態”向“增福祉、促發展”的更高層次邁進,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其中,“防洪保安全”從防洪達標率、河流暢通性及水工程安全運行等方面提出要求;“優質水資源”從供水水量保證程度、水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宜居水環境”提出了水質狀況、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完成率、“四亂”問題整治完成率、岸線植被覆蓋率、城鄉居民親水指數等形象要求;“健康水生態”從生態流量保障率、水土流失治理完成率、魚類及水生植物群落狀況等方面提出保障河湖健康的內在要求;“先進水文化”對水文化遺產保護、水文化載體建設、水文化宣傳教育等方面進行了規范;“綠色水經濟”通過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方面為經濟社會助力;“科學水管理”則明確了河湖長制落實、日常管護、智慧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公眾滿意度”通過調查問卷的形式,請社會公眾對幸福河湖建設多方面成果進行評價,營造幸福河湖共建共享共評新模式。
該《導則》是繼2023年《幸福河湖建設導則》發布后全省幸福河湖建設的又一制度成果,其正式發布實施有助于科學評估河湖建設成果,找準我省幸福河湖建設短板弱項,推動全省幸福河湖建設更加精準高效。《導則》的實施,對于維護我省河湖生態系統健康,提升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具有重要意義,也必將推動全省幸福河湖建設再上新臺階。
來源:山西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