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生態環境部舉辦例行新聞發布會,介紹2018年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總體情況。據悉,第一批和第二批共對19個省46個城市上報已完成整治的739個黑臭水體進行督查,其中21個城市未達到治理目標,南京達標被表揚。
據悉,自今年5月起,生態環境部和住建部組織32個督查組,分3個批次,對30個省份70個城市上報已完成整治的993個黑臭水體進行督查。記者了解到,根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文件要求,按照2017年底前,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不低于90%、其他城市按本省分配消除比例進行評估,在第一批和第二批被督查的46個城市中,達到治理目標的25個,未達到治理目標的21個。其中,達到治理目標的城市有合肥、三亞、桂林、長沙、海口、南京、安慶、郴州、重慶、杭州、金華、臺州、莆田、廈門、吉安、遂寧、六盤水、天津、福州、成都、北京、保定、玉溪和昭通,寧波無黑臭水體。
記者從環保部門了解到,南京市2016、2017年度實施了共150條黑臭河道整治。此次國家進行的現場督查主要采取形式督查和實質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包括判斷水體感官上是否消除黑臭,要以公眾的滿意度為是否消除黑臭的首要依據;水質監測數據是否符合基本消除黑臭現象的要求;河面是否存在大面積漂浮物;河岸是否存在垃圾。包括檢查控源截污措施、垃圾清理措施、清淤疏浚措施和生態修復措施四方面是否落實。記者看到,現場督查還向周圍居民發放了《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效果公眾評議表》的問卷一共包括9個問題,包括是否在這條河附近生活或工作滿兩年,是否對這條河的治理情況有了解,能否描述這條河治理前的狀況(選項包括“顏色異常”、“有難聞氣味”、“河面上有大量漂浮物”、“沿河有污水流入”、“岸邊有垃圾堆放”),對這條河整治情況是否滿意等。同時,被調查者還要留下自己的詳細住址和聯系方式。
此次督查還發現,目前黑臭水體治理存在控源截污不到位、垃圾收集運轉處理處置措施未有效落實、內源污染未得到有效解決等3個主要問題。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印發通報函,將督查發現的問題清單移交地方人民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會公開,實行“拉條掛賬,逐個銷號”方式管理。之后,還將對交辦地方的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并根據核查情況開展約談和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