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充分利用法律監督職能手段,在水環境治理和生態環境治理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建議進一步加強與其他職能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全社會分工配合、齊抓共管的生態保護和治理格局。”5月3日,部分在滬全國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來到上海市青浦區淀山湖防洪大堤和青西郊野公園,調研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水環境治理工作。
青浦區地處上海水源保護地,該區檢察院積極投身區域水環境保護,研究出臺《服務保障河道綜合整治專項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檢察機關服務保障水環境治理工作的九項舉措,打響了這場碧水保衛戰。2013年以來,該區檢察院受理審查逮捕污染環境犯罪案件15件25人,審查起訴案件17件31人,分別占上海市的24%和25%。
2017年,青浦區檢察院創新工作機制,對全區11個街鎮河長辦、治水辦等職能部門實現“一對一”定點聯系,并與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青浦公安分局會簽《關于加強配合協作辦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見》,形成預防、打擊、監督、治理工作合力。該院先后開展水環境公益訴訟調研10余次,與區法院、公安、生態辦、環保局、水務局等10家單位形成《關于加強上海市青浦區環境資源司法執法聯動機制建設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