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佛山海綿城市建設的要求如何貫徹到每項工程嗎?今年3月,市府辦印發的《佛山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全市所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按海綿城市相關要求進行建設,海綿城市建設的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要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運營使用。
《辦法》規定,全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新建(改建、擴建)建筑與小區、城市道路、城市綠地與廣場、城市水系等項目,都要將海綿城市建設的相關要求,全程落實到立項、土地出讓、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設計招標、方案設計及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工程設計及審查、建設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環節。

海綿城市由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城市雨水管渠系統及超標雨水徑流排放系統共同構建。《辦法》提出,海綿城市建設設施應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科學合理統籌施工,實現有效地控制雨水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