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潭江在江門的流域面積達6026平方公里,流域面積占全市總面積的60.6%,是江門的母親河。加上14條主要支流,潭江流域涵蓋了江門三區四市。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江門水污染防治任務艱巨,特別是潭江中游水質堪憂,城市建成區河涌水質超標嚴重,有的河涌水體發黑發臭,影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
要改變這種現狀,需要將水污染防治行動進行到底。2015年5月,江門市獲得地方立法權后,通過立法保護潭江,即成為江門社會各界共識。此后,江門市人大常委會、江門市環保部門多次前往各區調研、組織專家研究討論,前后三次審議,《潭江流域水質保護條例》終于通過,上月起,保護潭江水源的地方法律法規開始正式施行,這也是江門獲得地方立法權后的首部實體法。
“《條例》是否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在于是否落實有力,推動有效。”江門市環保局局長陳旻表示。他認為,推進《條例》貫徹落實,黨委政府責任重大。《條例》對于環境失職行為問責將更為嚴厲,特別是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將面臨更多環境決策的大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