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號,市政府召開了解讀《棗莊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新聞發布會。
發布會上,市環境保護局相關負責同志介紹了《方案》的有關情況,并回答了記者提問。
《方案》要求,要深入貫徹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山東省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圍繞“改善環境質量、確保環境安全、促進科學發展”三條主線,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體系,系統推進全過程水污染防治、水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流域生態保護與恢復,依法治污,理順經濟政策健全市場機制,強化科技支撐破解環境瓶頸,加強行政監管提高職業化水平。到2020年,省控重點河流基本恢復水環境功能,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化工企業聚集區地下水污染防控得到初步進展,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調輸水水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環境風險高發態勢得到遏制。水資源節約和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逐步建立,生態環境承載能力明顯提高,到2030年,省控重點河流全面恢復水環境功能,水環境風險得到控制,水環境生態系統基本恢復。為此,《方案》明確了以構建水污染防治格局,健全法規標準,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加強科技支撐,強化行政監管,弘揚環境文化為主體的保障措施。
針對市民關心的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問題,市環境保護局相關負責同志就做好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工作,進行了具體解讀。
《方案》強調,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工作。2016年,市財政撥款1000萬元,用于支持全市10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主要包括設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設置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網欄、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實施退耕還林、拆除搬遷水源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設施等建設內容。(下轉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棗莊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棗莊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建立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生物性污染、化學性污染及自然災害、戰爭等突發環境事件的分級響應機制,提高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組織開展水質監測,強化信息公開工作。我市環境監測部門按照環保部《全國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實施方案》要求,組織開展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工作。同時按照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全國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方案>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起,市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按月公開水質監測信息;自2018年第一季度起,縣級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按季度公開水質監測信息。
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目前,我市正在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地基礎環境狀況調查工作,計劃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農村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調查,有針對性的提出全市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防控方案。2018年6月底前完成農村水源保護區或保護范圍的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