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武漢市環保局獲悉,《武漢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2016-2020年)》(下稱《方案》)已正式下發,到2017年,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實現主要河流和湖泊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水源水質穩定達標;到203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
治水方案需向社會公布
該《方案》稱,對城市水污染治理的主要指標包括,2017年底之前,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到2020年,全市國控、省控考核斷面和點位水質優良比例達到80%以上;基本消除中心城區劣V類湖泊,非中心城區劣V類湖泊比例下降20個百分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者優于III類比例高于95%。
調查現有水體水質狀況,制定不達標水體清單。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化工區管委會)要制訂達標方案,達標方案要求于2016年9月底之前報市人民政府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對水質不達標的區域實施掛牌督辦,必要時實施涉水污染物排放項目的區域限批等措施。
嚴控養殖、農業對水質的污染
根據該《方案》,城市整個污水處理系統需要全面升級。在污水收集系統建設方面,2016年實現武漢中心城區40個湖泊主要排污口截污;2017年底之前主城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主城區和新城區建成區湖泊實現全面截污。
此外,根據《方案》,三環線以內禁止養殖區內現有畜禽養殖必須在2016年底之前全部搬遷或關閉,三環線到外環線之間的限制養殖區內的畜禽養殖應當在2017年底之前全部搬遷或關閉。
中心城區湖泊禁止漁業養殖,現有的漁業養殖要在2017年底之前全面完成退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