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法制局獲悉,《中山市城鎮排水管理辦法》納入2016年政府規章制訂計劃,該草案目前正面向社會公示,并擬于今年8月報送市政府審議。記者了解到,該草案送審稿明確了中山將推廣初期雨水調控與海綿城市,并解決了現行辦法對排水設施規劃和建設標準不清等問題。
據了解,2011年4月我市出臺了 《中山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城市排水管理出現了很多新情況、新問題。我市現行的《中山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在排水許可管理方面剛性約束不夠,管理措施未盡完善,導致排水監管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無法在現行制度框架內得以解決。城鎮排水管理涉及眾多職能部門,但目前我市缺乏統籌協調機制,各部門間沒能形成工作合力,給城鎮排水管理造成一定困難。
根據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制定規章計劃》的安排,《中山市城鎮排水管理辦法》納入2016年政府規章制訂計劃。市住建局及市城鄉規劃局相關人員組成草擬小組,在4月下旬形成相關征求意見稿。在發函征求其他部門及社會各界人士意見后,草擬小組對草案征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后形成草案送審稿,并報送市法制局審核。
這份即將送審的草案,主要解決城鎮排水管理工作中部門職責分工不明確、城鎮排水設施規劃與建設、排水許可證申辦核發和管理、污水處理和公共排水設施維護管養和法律責任不突出等五大問題。其中,草案明確了城鎮排水規劃編制原則、規劃部門、規劃要求和城鎮排水設施建設要求,驗收標準,并推廣初期雨水調控與海綿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