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上一則消息在網絡上流傳,稱商丘市第四水廠水源遭到污染,導致居民用水后出現腹瀉、惡心等癥狀。“求真”欄目記者搜索發現傳聞的標題為《商丘第四水廠水庫被污染》,內容顯示:“上游崔樓北面的魚塘廢水直接排向商丘第四水廠水庫,商丘市民們喝的就是第四水廠的水啊,傷心!長期以往這人的身體還不喝垮掉啊”,并稱“周圍的魚塘不止一個,但至今無人制止,多好的環境被糟蹋了,呼吁有關部門進行治理”。網絡上有網民稱:“從水管里流出來的水是黃色的。”
8月20日,針對此傳聞,商丘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商丘”發聲明稱,經求證,第四水廠水質符合標準。
商丘市水務公司水質化驗檢測中心主任蔣霞在接受《商丘日報》采訪時稱,第四水廠對水質的檢驗嚴格按照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所要求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進行。
記者網上搜索發現,早在今年五月份網絡上也出現過類似謠言,其內容也同樣是質疑魚塘廢水排向商丘第四水廠水庫導致居民用水污染,當時第四水廠經理史遠征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作出解釋 “養魚的廢水排進飲水河道,對原水有一定影響,但影響不大,不影響水廠的出廠水質,只會加重水廠的制水成本和工作量。”并表示,市民飲用的水本身就是地表水,地表水在流動過程中也會有雜質等沉淀,對此他們都有針對性的工藝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