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去年我們國家有關部門根據環境風險管理的新形勢新要求,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建立環境風險管理的長效機制,應對環境風險嚴峻形勢的迫切需要,實現環境管理轉型的必然要求,也是發揮保險機制社會管理功能的重要任務。
運用保險工具,以社會化、市場化途徑解決環境污染損害,有利于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減少污染事故發生;有利于迅速應對污染事故,及時補償、有效保護污染受害者權益;有利于借助保險“大數法則”,分散企業對污染事故的賠付壓力。根據環境風險管理的新形勢新要求,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建立環境風險管理的長效機制,是應對環境風險嚴峻形勢的迫切需要,是實現環境管理轉型的必然要求,也是發揮保險機制社會管理功能的重要任務。
運用保險工具,以社會化、市場化途徑解決環境污染損害,有利于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減少污染事故發生;有利于迅速應對污染事故,及時補償、有效保護污染受害者權益;有利于借助保險“大數法則”,分散企業對污染事故的賠付壓力。
按照計劃,福建省將在涉重金屬企業和其他重污染高風險企業中推行環境污染責任強制保險試點。
目前,各地是先鼓勵大多數企業自愿購買環境污染責任險,而對風險大、污染嚴重的區域或行業,將實施強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重點防控的重金屬污染物有: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等,兼顧鎳、銅、鋅、銀、釩、錳、鈷、鉈、銻等其他重金屬污染物。重有色金屬冶煉業、鉛蓄電池制造業、皮革及其制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等,都是重金屬、重污染高風險企業,這類行業企業可能都需要購買強制責任險了。
據悉,針對福建省即將實施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賠付僅針對未預料的污染事故而言,企業刻意排污或不節能減排等行為同樣還是要受到環保部門嚴懲,嚴重的可能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并不是說企業掏了保險費就能隨便排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