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環境的問題越來越為世人所關注。近日偶然發現的“蘭州水污染事故”,雖緣于“歷史”,但警鐘特別響亮。據當地政府權威通報,此次事故的“罪魁禍首”,是蘭州石化上世紀80年代曾發生的泄漏事故,導致一些渣油和消防污水滲入地下,最后進入水廠自流溝內,從而造成了水質污染。
毋庸置疑,在個別地方依然存在環評不達標并對環境產生污染的企業,尤其是一些高污染的小化工企業躲藏在偏僻鄉村。究其原因,一是當地為了發展經濟,只圖眼前利益,揀到籃里都是菜;二是山高地偏,隱蔽性較強,有關部門疏于監管。殊不知,這類企業在為當地帶來一些經濟效益的同時,埋下的卻是對環境產生危害的污染源,隨時隨地都可能嚴重危害當地的環境。就拿這次令人憂心的“蘭州水污染事故”來說,禍根就是30年前蘭州石化發生泄漏事故后滲入到地下的污染物。幾十年來,生活在污染物附近的百姓是否遭受污染,同樣讓人揪心。
任何地方任何時候,發展經濟都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有的企業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猶如達摩克利斯之劍高懸頭上,雖然眼下無癥狀,但隨時隨地都有爆發的可能。保護環境人人有責,有關職能部門更要敢于擔當,忠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環評標準,把牢環保門檻,加強日常監管、檢測,不給那些不能達標生產、達標排放的企業任何生存空間。一些地方要增強環境保護意識,尤其不能為了眼前的利益,對那些污染環境的企業睜只眼閉只眼。否則,等到污染事故發生再來防治,就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