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家海洋局將開展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試點監測工作,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東海分局、南海分局,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將分別選擇一個試點海域開展監測。記者3月20日從國家海洋局獲悉,剛剛印發的《2014年全國海洋生態環境監測工作任務》確定,今年海洋環境監測工作包括海洋生態環境監測、海洋環境監管監測、公益服務監測、海洋生態環境風險監測、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試點監測5個方面。
在海洋生態環境監測方面,國家海洋局強化了各分局監督管理職能,優化確定了1033個長期監測站位。沿海各海洋環境監測機構將對海水、海洋生物多樣性和近岸典型海洋生態系統、二氧化碳、海洋大氣進行重點監測。同時,還將了解釣魚島、三沙等海域海洋環境狀況。
在海洋環境監管監測方面,除了做好海洋傾倒區、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區、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自然/特別保護區等的監測工作外,還要加大陸源污染監測力度,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開展主要入海排污口和入海江河普查,二是加大入海排污口監測頻率,重點排污口嘗試開展在線監測,監測結果納入信息通報。
在公益服務監測方面,重點圍繞北戴河海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做好海洋環境監測預警保障工作,及時掌握、科學評價北戴河及周邊海域環境狀況,切實維護海洋生態健康,保障北戴河浴場環境安全。
在海洋生態環境風險監測方面,今年繼續做好海洋生態環境災害及風險監測預警、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跟蹤監測工作。對海洋溢油、危險化學品污染、海洋放射性污染、赤潮(綠潮)等災害進行及時應急監測,對海水入侵和土壤鹽漬化、重點岸段海岸侵蝕進行監測,并繼續對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大連油污染事件進行跟蹤監測。
國家海洋局各分局、監測中心將分別選擇一個試點海域(海灣、河口、濱海濕地等)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試點監測,鼓勵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開展所轄海域試點監測,以生態安全和生態健康為目標,為監測預警機制建立奠定基礎。
該任務書要求各相關單位強化全過程質量控制,切實保障監測數據質量,進一步強化監測數據信息傳輸、管理,加大海洋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建立季報發布制度及面對地方政府的海洋環境信息通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