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視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密切關注汛情,將防范水污染事故作為當前重點工作之一,有針對性地制定可操作性強的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狠抓落實。
二是加大對污水處理廠、重點排污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充分運用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切實防范個別企業利用汛期直排、偷排污水,確保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
三是加強轄區內污水處理廠、河流、重點污染源等自動監控設施的防洪排澇管理,防止汛期自動監控設施被淹損壞或監測探頭丟失;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污水處理廠和污水管網的檢修和防洪排澇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水處理系統檢修對河流水質的影響,減輕洪水對污水處理設施的沖擊。
四是密切關注飲用水源地和河流水質變化,加強水質監測,一旦發現惡化現象,要在積極采取控制措施的同時,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環保主管部門報告,同時通報下游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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