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在近日召開的省政府第107次常務(wù)會議上獲得通過;如果通過了省人大常委會的最終審議批準,可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jù)新修訂的條例,巢湖流域水環(huán)境實行三級保護。巢湖湖體及正常水位線外延1000米范圍陸域、入湖河道上溯2000米以及沿岸兩側(cè)各200米范圍陸域為一級保護區(qū);巢湖正常水位線外延1000至3000米范圍陸域、入湖河道上溯2000至10000米以及沿岸兩側(cè)各200至1000米范圍陸域為二級保護區(qū);其他地區(qū)為三級保護區(qū)。此外,《巢湖流域管理條例(草案)》已擬定完成,正式向省人大常委會遞交報告,有望納入省人大常委會2013年年度立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