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對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浙江省環保廳近日公布了一批浙江省今年查處的包括寧波奉化納米多鍍業有限公司、嘉興市大橋印染有限公司等在內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這些違法案件目前已經依法查處、責令限期治理、限期整改或者停產關閉等,并對有關責任人追究了責任。
“十一五”以來,浙江省連續開展了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并開展了“2+1”等專項執法檢查,大力加強了對火電、熱電企業和污水處理廠等減排重點行業的執法監管。2010年,又試行向大型集中式污水處理廠派駐環保監管員。“十一五”期間該省累計完成處罰案件4.9萬余件,罰款17億余元,共對385件重大環境違法案件進行了掛牌督辦,通過掛牌督辦,有力地規范了企業的排污行為,促進了企業的健康發展。
今年,根據國家環保專項行動工作要求,浙江省將涉重金屬行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整治作為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市、縣三級政府和環保、經信、衛生、安監等各相關職能部門聯動,全面開展了鉛蓄電池行業大排查、大整治行動,該省環保廳先后3次組織省級職能部門對全省273家鉛蓄電池企業整治情況進行了檢查,并嚴格按照國家“六個一律”和省政府“八個一律”的整治要求,堅決查處和關停違法違規鉛蓄電池企業,積極淘汰落后產能。
經過整治,該省登記在冊的273家鉛蓄電池企業中已關閉208家,經整治合格投入生產(試生產)的18家,原地整治提升的16家,計劃搬遷31家。另有55家無證無照或未經環保審批的鉛蓄電池企業也已全部關停并取締。
浙江省環保廳還將進一步加大對涉重金屬污染企業的整治力度,通過掛牌督辦等有力舉措,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同時,通過負面典型曝光等形式,引導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和管理,形成對環境違法企業的有效震懾,促進浙江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