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福建全面推行河長制。省、市、縣、鄉四級河長制辦公室近期陸續掛牌運作。
據了解,我省全面推行河長制,以“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黨政領導,統籌協調;堅持問題導向,屬地管理;堅持強化監督,全員參與”為基本原則;有“嚴格落實加強水資源保護,加強水污染防治,加強水環境治理,加強水生態修復”四項基本任務。
根據《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全面推行河長制,要實現組織體系全覆蓋、保護管理全域化、履職盡責全周期,做到有專人負責、有監測設施、有考核辦法、有長效機制,進一步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流保護管理機制。
近日,省水利廳向社會公告新一批河長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