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試行數月
我省于去年9月起試行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出境斷面水質超標程度大于入境斷面的地區,按超標倍數實行資金扣繳。記者2月27日從省環保廳獲悉,根據去年的監測結果,6個地方將為岷江、沱江的水質超標“埋單”1118萬元。
去年4月起,省環保廳對岷江沱江進行水質超標斷面模擬扣繳,廣泛聽取了各方意見,資金扣繳由按水質超標類別計算調整為按超標倍數計算,并根據斷面水質短期改善難度大的實情和當地政府的申請,對極個別斷面適當降低了水質考核目標,使扣繳制度科學、公平且具有操作性。
去年9月至12月,省環保廳組織開展對岷江、沱江流域32個斷面的水質監測,其中24個考核斷面。根據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的監測結果,7個斷面將實行超標資金扣繳,占考核斷面的29.2%;6個地方將被扣繳水質超標資金,共扣繳1118萬元。
“將經濟手段用于環境監管,激發各級政府治理水環境污染的內在動力,作用初步顯現。”省環保廳環境監測處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一制度將來還可能在嘉陵江等流域實施。
省本級試行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已帶動各市州響應,部分市州已著手實行跨縣(區)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2月1日起,成都在市內執行主要河道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凡是監測發現河道斷面水質超標的區(市)縣,將根據其河道級別和污染濃度,按20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基數實施污染繳費。自貢、樂山、德陽、內江等地也在研究出臺水質超標資金扣繳相關政策。
據省環保廳環境監測處測算,根據我省現有環境監測數據和省市已出臺的政策,如成都、自貢等市州也實行跨縣(區)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制度,全省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額度按年度計算可達1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