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環保廳昨日公布了該省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計劃及評估標準,確定313條黑臭河流整治名單,計劃用3年時間基本消除黑臭現象。
據了解,早在今年4月,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就下發了《全省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意見》,明確用3年時間基本消除城市河流黑臭現象。《意見》要求,2013年,江蘇省13個省轄市城市河道水生態環境質量要有較大改善;2014年6月,蘇南地區的各個城市河道消除黑臭現象;2015年6月,蘇中、蘇北地區的各個城市河道消除黑臭現象。
該文件下發后,該省各市、縣對照建成區地理信息系統,對天然河流及人工河流進行了全面自查,逐一建立起黑臭河道“檔案”;江蘇省環保廳針對地方上報的清單又進行了核查,最終確定了313條黑臭河流整治名單。列入名單的黑臭河流,將由各市、縣人民政府作為“第一責任人”,全面啟動包括控源截污、環境整治、疏浚活水、生態修復在內的重點整治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