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異味事件已經(jīng)過去幾天了。原因已經(jīng)查明,按照官方通報,陳家山閘的污水排放,影響下游白沙洲水廠取水口源水質量,導致武昌局部地區(qū)自來水異味。
武漢水務集團于3月2日作出公開道歉,并給予受影響家庭減免3天水量的補償。無論從哪個方面看,道歉和補償都是必要的。據(jù)說,補償是首次。我想,這應該成為城市公用事業(yè)的常態(tài)。
可以確定,這不是“天災”。該不該有人為此承擔責任?責任人是不是受到了相關處理?暫時沒有見到。應不應該啟動問責,成為武漢治庸問責的一個案例?需要獲得明確的回應。
我想,對于不同人群,這起事件的感受是不一樣的。對于未受影響地區(qū)的人們,這是發(fā)生在“武昌局部地區(qū)”的局部事件,關注的程度會隨著媒介信息的減少而遞減。對于水廠、水務局、環(huán)保局等部門來說,事件被碎片化,或者說作為整體的事件因部門職能和管轄權而被分割為供水問題、污水排放問題和水源保護問題。
對于受影響地區(qū)的人們來說,這是實實在在的生活麻煩,一個總體而完整的事件,乃至一個心理和情感事件。他們未必需要保持理性地去分析與理解,也未必需要知道城市自來水的供應流程和權責劃分,人們沒有在家里自備水質檢測或凈水設備,是因為大多數(shù)人相信生活用水會得到城市精心的看管,自來水管里流出的水是沒有問題的。
哪怕你說這是偶然、突發(fā)事故,水電氣供應不可能做到萬無一失,但“武昌局部地區(qū)”的人們在內心中會有看法和判斷,假以時日,心理陰影可能消除,也可能長久地留在記憶中。
事后來看,自來水異味事件的信息公開,以及相關部門面對公眾的誠意,都不是無可指責的。事情發(fā)生后,第一時間就應該向社會公布,讓公眾知曉,提前有所準備。
我居住的小區(qū)就在白沙洲水廠供水范圍之內,大約28日、29日,我收到短信說,供水正在檢修,供水會受到影響。我不能確定這個短信、這次檢修是否與本次事件有關。但從武昌地區(qū)許多居民的反應來看,很多人并不知道這是怎么回事。自來水異味是可以直觀察覺的,假如問題看不出來也聞不出來,事情會是什么走向呢?是仍然會公開,還是在“幕后”緊急運作,最后變成一個無法確證的傳言或“知情人透露”?
在水務集團公開致歉之前,媒體記者在向一個個部門單位詢問時,我沒有見到任何一個單位覺得該為此事向公眾道歉,反而是指示記者該去找哪個部門。3月1日上午,記者采訪白沙洲水廠,有關負責人說,出廠水“嗅覺及味覺指標無法達到《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的相關要求”,“但是可以飲用”。這是什么話?!
事實上,事情之初,很多方面都在強調“水質可以飲用”,或者短期飲用無損健康。水質是否可飲用,固然是一個關鍵的事實判斷,但水質可飲用并不意味著就可以心安理得,市民得到水質可飲的保證,并不會就此安之若素甚或頷首微笑。
更值得關注的是,相關方面其實并沒有第一時間查明異味的原因,存在時間上的滯后。陳家山閘排污,影響下游水廠水源,是事后追查的結果,而不是事前監(jiān)控的發(fā)現(xiàn)。這意味著,在投放氯消毒之前,無法排除部分污水已進入供水系統(tǒng)的可能。即便如此,水廠取水難道不是通過層層檢驗,確保無問題之后,才能出廠嗎?
時間上的滯后,是通報機制的問題,還是發(fā)現(xiàn)機制的問題?如果是信息通報問題,我們可以說,應當加快重大安全信息在城市不同部位之間的傳遞速度。如果是發(fā)現(xiàn)機制問題,這就是一個重大的安全隱患。試想,如果是投毒怎么辦?監(jiān)控的失靈,時間的滯后,很可能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害。這不是危言聳聽。涉及到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工程及制度安排,比如城市供水,道路橋梁等,本就應當考慮到極端事件發(fā)生的可能性。
“自來水異味”,作為一個事故,它得到了處置;作為一個事件,它似乎告一段落。而作為一個觀察城市公共事務運作的窗口,它其實尚未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