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深化推進“十三五”重點流域規劃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關鍵年,水污染防治科將緊緊圍繞包頭市政府與自治區政府簽訂的水污染防治目標,貫徹執行“清源、活水、減負、節流、嚴管”五項措施,全面落實水污染綜合治理“八大工程”推動水污染綜合治理重點工程實施進度,加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做好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重點推進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突出重點,深化落實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
2017年,包頭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將緊緊圍繞國家“水十條”年度考核目標,按照“清源、活水、減負、節流、嚴管”十字措施,全面實施“八大工程”,緊盯2017年度45項重點項目的實施,確保稀土企業“廢水零排放”項目全部完成,實現電力行業廢水資源化利用典型示范,推動建成區城市污水收集、處理效率明顯提升,四條河道排污口取締、垃圾清淤綜合整治工作見到成效。通過工程實施,完成自治區下達的80%黑臭水體年度消除目標,地表水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地下水污染得以進一步遏制,飲用水安全得到保障。
(二)全面落實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
按照國家、自治區《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要求,全面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對已完成審核上報的包鋼稀土硫酸銨廢水處理項目、華電包頭發電分公司節水零排放工程、九原區二道沙河河道景觀建設工程和包頭市萬水泉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對接前期手續辦理,督促工程進度;重點落實《包頭市昆都侖河優先控制單元污染防治方案》工作開展,加快推進流域項目進度,進一步改善磴口斷面、四道沙河斷面水質,逐步消除昆河入黃口斷面劣五類水質。
(三)突出抓好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
2017年,包頭市將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重金屬及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確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務。一是嚴格實行建設項目總量前置審批制度,積極引導、嚴格審批各類排放重金屬污染物的投資項目,從嚴控制包頭市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總體規模,從源頭上控制、從結構上優化,有效地控制重金屬的排放總量。二是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包環管字[2015]60號),要求涉重企業每兩年一輪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三是按照《包頭市重金屬污染環境監測方案》,對內蒙古包鋼鋼聯股份有限公司鈍化工段車間排口和內蒙古北方重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特種工藝廠電鍍工段車間廢水排放口進行重金屬監測,監測頻次為6次/年,確保重金屬排放達標。四是督促企業制定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企業結合自身特點,查清環境風險源,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加強對應急物資和應急器材儲備,切實提高企業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四)不斷提升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管理
按照環保部和水利部《關于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2015]53號),對2016年獲得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復的45個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規范化建設,督促各旗縣區政府加強農村水源環境監管及綜合整治,設立水源保護區標志,提升水質監測及檢測能力和防范水源環境風險,健全水源地保護長效機制。組織開展2017年度城市、旗縣級水源地評估,按照國家要求分期分批對農村水源環境狀況進行調查,不斷完善包頭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