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有關規定和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要求,現發布《二一二年第一季度海南省環境質量公報》。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
地表水水質狀況
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優良。所監測的32條河流87個河段和18個主要大中型湖庫中,92.0%的監測河段和15個監測湖庫水質達到或優于地表飲用水源地國家類標準。南渡江、昌化江、萬泉河三大流域干流、主要大中型湖庫及大多數中小河流的水質保持優良態勢,但高坡嶺水庫、湖山水庫、石門水庫和文昌河、三亞河等個別中小河流的局部河段呈現輕度污染。與去年同期比較,全省地表水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狀況
全省18個市縣縣城以上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總體優良,水源地水質總體達標率為98.6%。除臨高文瀾江多蓮取水段3月份受總磷影響水質為類,未能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要求外,其它監測的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1-3月份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地表水類標準,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要求。與去年同期比較,全省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地表水類主要適用于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地表水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等。
地表水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水產養殖區漁業水域及游泳區等。
地表水類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地表水類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用水區域等。
主要森林旅游區空氣負離子濃度
主要森林旅游區空氣質量優良,霸王嶺、尖峰嶺、五指山、七仙嶺、銅鼓嶺、吊羅山6個主要森林旅游區空氣負離子平均濃度分別為7348、6878、5691、7107、4555、5956個/立方厘米,均大于2100個/立方厘米,大部分達到4000個/立方厘米以上,遠超過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清新空氣的1000-1500個/立方厘米標準,對人體健康極有利。與去年同期比較,七仙嶺、銅鼓嶺主要森林旅游區的空氣負離子濃度有所增大。部分點位監測日內濕度增大,有利于空氣負離子的形成。
空氣負離子是空氣的正常組成成分,具有殺菌、降塵、提高機體免疫力等功能,被譽為"空氣維生素",其含量及分布是衡量一個地區空氣清潔程度與生態環境的重要指標之一。世界衛生組織規定:清新空氣的空氣負離子的標準濃度為1000-1500個/立方厘米。
主要濱海旅游區近岸海域水質狀況
主要濱海旅游區近岸海域水質優良,海口、三亞、澄邁、文昌、瓊海、萬寧和陵水的19個主要濱海旅游區近岸海域水質總體處于清潔狀態,均為一、二類海水,其中一類海水占84.2%。所有監測海域水質均達到或優于國家海水浴場、人體直接接觸海水的海上運動區或娛樂區的二類海水水質要求。與去年同期比較,澄邁盈濱半島近岸海域無機氮、文昌馮家灣近岸海域活性磷酸鹽和化學需氧量的濃度均有所下降,水質從二類上升為一類,其余主要濱海旅游區近岸海域水質基本保持穩定。
第一類海水適用于海洋漁業水域、海上自然保護區等水域。
第二類海水適用于海水浴場,人體直接接觸海水的海上運動或娛樂區等區域。
第三類海水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濱海風景旅游區。
第四類海水適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開發作業區。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不達標并不等于飲用水質不達標;飲用水為經過自來水廠處理,經檢驗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后所提供的水)